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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沭阳“四字法”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
    2015-08-31 17:16浏览次数 来源:未知 作者:综干科
     
            沭阳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要求,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作为重点工作来抓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扎实推进各项工作,坚持做到“早、细、准、严”。
            制定工作方案,坚持“早”为先。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召开后,沭阳县委组织部迅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和专项审核业务知识,准确把握政策规定,为开展专项审核工作打牢基础。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,超前谋划,提前部署,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,成立由纪检、组织、人社、教育、公安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,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,于3月份率先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。
            组建审核队伍,坚持“细”为要。从基层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、保密意识强、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,充实专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队伍力量,采取组织专题业务培训、跟班学习等方式,全面提升业务素质,确保审核工作顺利推进。在审核过程中,要求做到细致入微、面面俱到,坚持以档案记载为依据,逐卷审查、逐页鉴别,重点审核干部的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,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、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、重要原始材料是否完整等问题,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完整。
            规范审核流程,坚持“准”为本。按照“谁管理、谁把关,谁审核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审核工作流程,要求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,对两次审核结果不同的档案,由审核工作小组安排第三次审核,所有审核过程必须由审核人签字确认,以备倒查追责。审核结束后对有关问题及时汇总梳理、调查核实、分析研判,切实做到干部档案信息界定准确无误。 
            明确纪律要求,坚持“严”为尺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专项审核工作,一方面实行保密、责任追究等制度,对审核不实、违规对外泄露审核信息、存在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另一方面坚决整治干部档案造假行为,对涉嫌档案造假的干部,及时记录在案,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,对经组织查实、档案造假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干部,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,确保干部工作公道正派,风清气正。
    (责任编辑:综干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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